查看原文
其他

谣言来袭,新天地2岁女童被人拐走!

2016-12-27 红河网警巡查执法 红河网警巡查执法






近日,红河州各地很多人在朋友圈、微信群

转发这样一条信息

“李红霞2岁女儿在新天地被人拐走

希望大家转发寻找!”





这条信息真实吗???



警方查证

红河州网安支队获此消息后,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。经调查,近期红河州各地未接到任何类似报警。目前,警方正在开展相关工作,将依法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



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将这条微信的主要内容,“李红霞、今天上午的2岁女儿在新天地附近被人拐走”,在百度里搜一下,你还会发现多个版本,广泛散布在全国各个大中小城市,涉及宁继春,张静杰,周海明,郑春蓉,李志军,罗志刚,范福亮等人,丢的孩子都是一模一样,就改个名字和手机号而已



而且经多地网警核查:

该信息为谣言,没有接到过该类报警。




案例

        【红河州“偷小孩取器官”造谣者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】 云南开远一网民胡某于2016年11月9日因涉嫌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开远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,这是开远市第一例因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,也属红河州首列。

        【红河州公安机关依法对编制SK5病毒造谣者实施行政拘留】近日,一条谣言信息在红河州本地网民的微信朋友圈、微信内大量传播。2016年11月27日,经工作,蒙自市公安局将嫌疑人李某传唤调查,李某对自己编撰的谣言信息在微信朋友圈、微信群等平台散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目前,蒙自市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对其做出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。



警方提醒


        对于此类寻人信息,大家在转发前可以提前进行辨别。通过网络搜索相关关键字,确认是否有相同的内容、图片。此外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逢谣必查,违法必究。通过网络论坛、微信、QQ等方式编造、散布谣言,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

关于我们

我们是红河州公安局网上公开巡查执法网警,如果您发现网上违法犯罪线索,请点击http://www.cyberpolice.cn进行举报,也可通过此平台私信我们。如遇紧急情况请直接拨打“110”电话报警。

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,愿我们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虚拟社会秩序。

新浪微博:@红河网警巡查执法

腾讯微博:@红河网警巡查执法

百度贴吧:@红河网警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